索引号: | 053667474/2025-00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建德市内大学生创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32号)和《遇建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人社发〔2023〕9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建德市内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场地房租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请条件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建德范围内新创办企业(首次申请的租赁时间起点须在毕业5年内)。
2.企业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正常经营且依法在建德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具有纳税记录。
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4.办公用房租赁满12个月以上,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一致(注册地、实际办公地址、租赁合同、发票必须一致)。
二、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必须每年申请一次,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按照房租实际缴费支出金额补贴。第一年最高补贴4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最高补贴3万元。
2.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中途发生地址变更的,到变更后所在区申请;如果发生法人变更的,变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终止享受补贴政策;如果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则享受原申请企业剩余年限的补贴。每个法人只能申请一次,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3.政府自建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提供免费经营场地,享受免费经营场地的大创企业不得再申请房租补贴,其它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已享受过创业陪跑空间等其它类型场地优惠政策的不得再重复申请。
4.首次申请的租赁时间起点须在毕业5年内;再次申请的租赁时间段须与上一次连续,中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三、申报材料
1、《建德市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用于核实(若法定代表人为在杭高校在校生的,须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其他证明;
5、租赁办公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由大学生创业园统一开具证明)
6、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并注明具体租赁期限);
7、申请前前一年度的财务年度报表和纳税记录。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业务流程
1.申报。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装订后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建德市人才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华、张杨,联系电话:64721936。
2.审核。由市人力社保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查看。
3.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在本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文。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
附件:《建德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场地房租补贴申请表》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建德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场地房租补贴申请表 | |||||
企业名称 | 法人姓名 | ||||
法人电话 | |||||
企业成立日期 | 经办人姓名 | ||||
法人身份证号码 | 经办人电话 | ||||
申请补贴地址 | 现办公地址 | ||||
申请补贴期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申请补贴面积 | 平方米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对公帐号) | ||||
企业财务章 | 法人章 | ||||
法人声明 | 我承诺,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供的内容真实可信,本人承担申报内容不实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市人才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
已享受补贴期限 | 此次核准补贴期限 | ||||
核准补贴金额 | |||||
备注 |
此表一式两份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 3月 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