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41/2025-006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4号)、《市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杭美丽办便函〔2025〕20号)文件精神,通过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拟推荐琚志华同志为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评选条件
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重要影响力;
2.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恪尽职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业绩突出;
3.工作创造性强,勇于探索,成效明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五年内发生较大失职、渎职问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
二、基本情况
琚志华同志,男,4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建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三、主要事迹
琚志华同志务实进取、认真履职,扎实推进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工作。坚持实地调研走访,关注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难点堵点,发现并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急难愁盼的问题,助力推进重点项目审批,做好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积极做好生态宣传引导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曾获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个人嘉奖、杭州市现代化生态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四、反映情况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反映情况。
五、公示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行为。
六、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9日至2月25日。
联系电话: 89608006,地址: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581号。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