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运政罚〔2022〕7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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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营运货运车辆未按规定接受年度审验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6月07日14时11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建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梅城中队检查时发现建德市圣达商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建德市圣达商贸有限公司营运货运车辆未按规定接受年度审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杭州市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处罚依据: | 《杭州市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建德市圣达商贸有限公司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07 |
处罚机关: |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