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环建罚[2022]第2000003号
处罚名称: 建德市启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进行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经查实:建德市启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建德市梅城镇梅花南路29号,统一信用代码为91330182082120283X(1/1),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喷塑和电泳业务,项目经环保审批验收。企业电泳项目生产工艺为:五金工件→酸洗抛光→水洗磷化→电解电泳→水洗烘干→成品,表面喷塑工艺为:五金工件→喷塑→烘干→成品,建有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包括原料使用的废弃包装材料和磷化涂装线槽渣。2021年12月1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未在生产,厂区生产车间西侧堆放有25个磷化液空桶和1桶磷化槽渣,呈露天堆放状态,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上述行为持续时间7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版) 第一百一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建德市启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处罚结果: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4
处罚机关: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