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总结
日期:2023-07-19 16:40 来源:市统计局

2022年是“八五”普法的攻坚之年。建德市统计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和建德市法制部门、依普办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始终把依法统计摆在重要位置,以服务基层、服务统计调查对象为抓手,按计划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和执法检查,狠抓落实,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力抓法治宣传,提升依法统计意识

(一)树立“法治化”统计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精神,使统计干部职工认识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作假、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大意义”。

(二)推进“针对性”普法活动。利用召开的各专业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培训班大力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同时推进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党组会议的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机关部门、乡村(社区)、企业等活动,通过培训及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意见》《办法》和《规定》等相关依法治统精神,同时,以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查处的一批统计违法典型案件为案例,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及统计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能知法犯法,要做依法依规统计的表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准确,树立了依法治统权威。今年累计共对全市1500余人次的政府工作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治培训。

(三)确保“常态化”普法模式。于9月、12月分别开展全市统计法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发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专题学习15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7场,共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份,法治宣传用品2000余份,使市民群众能亲身参与到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中来,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学习和了解现阶段统计法治的工作动态。

(四)运用“移动端”普法形式。将建德统计调出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开展普法宣教、统计宣传的重要阵地。全年共发布统计法治宣传20条。在“12·4”宪法宣传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参与人数4000余人,发放红包10000余元,有效营造社会面法治宣传氛围。

(五)延续“走访性”普法宣传。建德市统计局深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2022年共对257个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数据核查、检查,同时执法检查单位51家。在数据核查及日常检查过程中,通过面对面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有关企业统计相关人员做好交流和统计法宣传,做到走访一处,宣传一片。

二、力抓基层普法,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一)积极推动统计法制宣传进企业进乡镇。借助“驻企服务走访”、“乡镇走访”、日常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三.五”学雷锋活动、“五.四”青年节团员活动、“七.一”党员活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了统计服务上门和实地宣传等方式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全年走访企业520家、村(社区)23个,通过走访和宣传,凝聚了依法统计共识,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开拓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有效做好统计信用建设工作。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积极开展统计信用建设的宣传,不断扩大影响力。在“信用建德”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不良信息2家;通过以案释法,激励诚信、惩治失信活动,为全市统计信用建设起到引领、示范和警示作用,树立基层统计调查对象的真实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三)扎实推进统计网格规范化工作。根据省市统计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通过召开全市统计网格推进会议、局主要领导参与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形式积极贯彻落实统计网格化工作。全市共建立14个统计网格驿站,3个“统计之家”,划分38个网格片区,开展网格活动129次,较好地发挥示范带头和上下联动作用。

三、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坚持深化统计法治宣传。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地贯穿于日常统计、各大型普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之中,切实提高各行各业统计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综合素质。

(二)提升各级人员依法治统意识。继续对各级领导和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上新台阶。

(三)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预防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四)有效发挥统计法治工作的作用。定期开展对各有关单位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规范化制度,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提高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效的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