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33/2023-27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关于大量蒸发、蒸腾工业企业认定结果公示
时间:2023-07-17
10:19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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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5〕39号)《关于<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办法>的通知》(住建建字〔2022〕49号),经财政局、经信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水利局、住建局、寿昌镇、市水务公司联合审查,建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符合“办法”所明确的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拟后续征收污水处理费以实际排水量计征。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反映: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1-64729594反映问题请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