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41/2023-28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3年12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吨环保型复配新材料制剂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亿联高新材料产业园 | 杭州帛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购置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亿联高新材料产业园18幢五楼厂房,建设标准厂房,厂房建筑面积1023m2(约合1.535亩),购搅拌罐、搅拌机、分装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环保型复配新材料制剂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环保型复配新材料制剂的生产能力(200t/a废气处理颗粒、100t/a表面调整剂、50t/a水垢清洁颗粒、50t/a通用织物洗涤剂、200t/a硅烷陶化剂、300t/a环保脱脂剂、250t/a中性清洗剂、300t/a高效清洗剂、200t/a全合成切削液、100t/a微乳切削液、50t/a有机硅消泡剂、200t/a金属防锈剂)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粉剂(颗粒)产品拆包投料废气、搅拌废气、包装废气、水剂产品拆包投料废气(颗粒物),此部分废气密闭车间集气罩/搅拌机上方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水剂产品拆包投料废气、搅拌废气、包装废气及研发废气经搅拌罐上方管道/分装机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废气经上述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制纯水浓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制纯水浓水经收集后可回用于厕所冲洗,冲厕水作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同纳管排放。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不直接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沾染危化品的废包材、废干式过滤网、废活性炭、收集粉尘、废机油及油桶、废劳保用品、研发废液(含清洗废水)、研发废品、废过滤网。产生量为8.837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一般废包材、除尘器废布袋、纯水制备固废,委托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6t/a,委托清运处理。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委托妥善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措施后,各侧厂界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