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33/2022-265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16-2022-0002 | ||
文件编号: | 住建建字〔2022〕54号 |
《建德市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23
15:32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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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德市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住建建字〔2022〕54号,以下简称《细则》)印发,为我市推广绿色农房,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但哪类房屋属于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其补助范围和标准是哪些?怎么申请补助资金等问题请来看《细则》的解读。
解读1
哪类房屋属于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
房屋结构形式一般采用轻钢结构,包括冷弯薄壁型钢密肋结构体系和轻钢框架结构体系,构件在工厂标准化生产,施工现场以螺栓或者焊接连接的方式拼装而成的,主要用途为农村村民居住的房屋。
解读2
《细则》补助对象?
自2022年开始,合法审批取得我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钢结构装配式农房(以发证时间为准),包含部分为钢结构的混合住宅。
解读3
《细则》补助标准
1.凡持我市户籍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中的危房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建造房屋的,补助标准为150元/平方米。
2.除(1)款以外的其他建房户:补助标准为75元/平方米。
解读4
怎么申请补助资金?
村民在房屋竣工后,按照“农户申报、村级核查、镇街审定、市级备案”的程序逐级申报领取。原则上为当年建造、当年申报、当年完成补助,2023年审批的房屋,申报补助资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解读5
《细则》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自印发之日起,即2022年9月16日开始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行失效。2022年以前审批及建造的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不参照本《细则》执行。
解读机关: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倪国芳
联系方式:0571-6409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