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393/2022-254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25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1-2022-0004
文件编号: 建政办函〔2022〕36号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2-06-06 15:00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破解统计改革发展瓶颈,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精神,结合我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基层统计机构队伍建设

(一)配强统计人员。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各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要明确统计工作职能部门,明确1名统计分管领导,明确1名中层干部担任统计负责人,选调业务精、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担任统计人员,并严格落实统计人员集中办公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确保统计高效运转。新安江街道、乾潭镇、梅城镇、寿昌镇、大同镇须配备综合、工业、农业、服务业、投资等统计人员5名及以上,其他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配备不少于4名统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分工,适时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量配足配强。行政村(社区)、“四上”单位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稳定基层队伍。各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建立统计人员基础信息库,及时采集登记本级及辖区内“四上”单位、样本单位和行政村(社区)统计人员的信息,并做好动态调整更新。落实基层统计人员报备制度,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统计人员的岗位调整应事先征得市统计部门同意,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负责人变更应及时向市统计部门报备,行政村(社区)和“四上”单位、样本单位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报告。

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报告统计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岗位调整时应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离任者离岗前2周到岗交接并接受业务培训。“四上”单位统计人员变更时,需要乡镇(街道)统计负责人到场见证交接。

(三)提升能力素质。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市级层面,将统计知识纳入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学习。市统计部门开展好综合型(高校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普众型(网络在线继续教育培训)、专业型(统计业务培训及法治培训)和入门型(对新任统计员开展入门培训)四类统计培训;实行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新任统计员到市统计部门短期挂职机制和行政村(社区)统计人员轮训制。各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行政村(社区)及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确保每名统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统计业务培训。

(四)激励优秀人才。强化基层统计人员激励关爱举措,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面向市级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统计人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市“最美统计人”选树活动;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和辅助调查人员,每年由市统计部门和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对辖区内行政村(社区)、“四上”单位、样本单位、投资项目单位等的统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给予业务能力强、工作优秀的统计员一次性1000元补助,补助比例为总人数的3%,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可参照开展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绩效评价,所需经费由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自行承担。各部门、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要加大教育培训、先进评定等方面保障力度,鼓励企业参照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畅通职务晋升、职称考评渠道,为统计干部职工成长创造条件。

二、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工作制度。统计部门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行政村(社区)统计人员建立并严格实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工作保密制度、统计人员考核等制度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统计报表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工作交接制度等,规范开展企业统计工作。市统计部门、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行政村(社区)和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台账,企业还应按国家统一部署使用电子统计台账。

落实网格管理依据《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建立市、乡镇(街道)、工作管理片(可选)、企(事)业单位四级基层统计网格架构,形成“合理布局、协同发力、动态调整”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组织体系。市统计部门和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要依托全省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平台,实施精准的统计服务、管理和监督,实现基层统计网格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

(三)强化信用建设。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组织、规范和监督本地区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等工作,企业统计信用信息将纳入“信用建德”和“信用杭州”平台,并作为统计领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失信信息纳入金融、市场监管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四)实施经费补助。对新认定为“建德市统计诚信单位的企业给予企业统计人员一次性1000元的补助,新认定为“杭州市统计诚信单位”的企业给予企业统计人员一次性2000元的补助。鼓励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结合网格工作驿站建设统计之家,经市统计部门验收通过的,给予3万元/家的经费补助。落实统计网格活动经费补助,以每个“四上”单位300元的标准划拨给网格所在地,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1:1配套;由市统计局会同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对统计网格开展绩效评价,对统计工作评价较高的网格,给予网格长一次性1000元的补助,数量为全市统计网格总数的30%。继续落实行政村(社区)统计工作经费补助。以上经费,除乡镇配套之外,其余均由市财政承担。

三、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一)明确统计职责。统计部门指导市级部门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立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统计负责人,设置相应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每年接受统计培训不少于1次。部门统计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告知市统计部门。

(二)注重部门协同完善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建立“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报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时,同步向统计部门提供;进一步强化对管辖行业、管辖企业、下属机构的统计数据质量监管。

(三)规范制度台账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备案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清理。建立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指导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部门统计制度和数据报送系统,全面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统计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统计部门要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分析,加强对本地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分类指导,并做好动态跟踪、节点控制和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支持统计部门开展工作,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充实统计力量。

(二)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市统计部门积极与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审计部门探索建立监督协同机制,确保统计监督走深入实;要会同综合考评部门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三)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将统计工作经费、普查调查经费及相应补助配套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提升一线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被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度

)强化数字化保障加快统计数字化改革步伐,围绕统计工作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探寻改革突破点,努力打造统计改革创新项目和特色应用场景;围绕省、杭州市统计数字化应用平台的推广使用,探索建设体现地方特点、展现地方成果的功能模块与接口;围绕统计调查现代化建设,积极引进无人机、遥感等新技术、新成果应用,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水平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水准。

(五)强化法治保障。市统计部门要严格落实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加强数据评估和审核,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以领导干部为关键、统计人员为重点、调查对象为基础,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各乡镇(街道)、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规模有创意、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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