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641/2022-252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5-13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
时间:2022-05-13 11:09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浏览次数: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2513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心安口腔门诊部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秀水华庭11幢2号

*源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6416]

2027年5月12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