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41/2022-252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
时间:2022-05-13
11:09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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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2年5月13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心安口腔门诊部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秀水华庭11幢2号 | 徐*源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浙环辐证[A6416] | 2027年5月12日 |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