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41/2022-251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5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2年4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600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 | 马目-南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安化工集团预留用地内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构筑物包括两个生产车间(车间一、车间二)、动力车间、原料罐区、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库等。车间内通过建设各类生产装置,最终形成年可生产各类聚硅氧烷产品35600t的生产能力,包括15500 吨/年有机硅基础聚合物、17100吨/年硅油二次加工产品系列、3000 吨/年双组分导热胶。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气: ①车间一有机废气经装置冷却/冷凝(冷冻盐水)回收+泵前-15℃冷凝预处理后,与线性体储罐、DMC储罐、D4储罐呼吸废气一起去车间一配套的深冷(-7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放; ②车间二有机废气经装置冷却/冷凝(冷冻盐水)回收+泵前-15℃冷凝预处理后,与甲苯储罐、二甲苯储罐呼吸废气一起去车间二配套的深冷(-7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放; ③车间二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15m高空排放; ④污水站臭气经气相干式化学过滤装置过滤后,去车间二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排放。 废水: 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界区内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60m3/d的污水预处理站,采用油水分离+催化氧化+生化的处理工艺,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该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安集团高新园区综合废水站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②初期雨水:经本项目界区内收集池暂存后泵至化工二厂初期雨水池,依托化工二厂现有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安集团高新园区综合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本项目新建一个60m2的危废库用于存放本项目产生危废。另外,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依托化工二厂现有一般固废堆场,该库面积192m2,位于化工二厂罐区东侧。 (4)噪声:本项目噪声预测结果可见,厂界四周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和地下水:做好分区防渗。其中新建污水预处理站、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