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7513/2022-249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梅城镇 成文日期: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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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城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2-04-02 14:06 来源:梅城镇 浏览次数: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继续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镇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250万元。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为9893万元,为预算的106.95%。具体分项如下:

(1)增值税(不含改征增值税)72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6.4%;

(2)企业所得税10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7%;

(3)个人所得税2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

(4)资源税3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7%;

(5)房产税1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5%;

(6)印花税2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5%;

(7)城镇土地使用税3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3%;

(8)环境保护税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

(9)土地增值税1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2%。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9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12.8万元,加上市级补助收入2046.5万元,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2052.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镇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592万元。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7018万元,为预算的125.5%。具体分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34%;  

(2)教育支出40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7.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7.7%;

(5)卫生健康支出31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6.3%;

(6)节能环保支出12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8.8%;

(7)城乡社区支出156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54.1%;

(8)农林水支出48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03.1%;

(9)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0%;

(10)公共安全支出7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9.6%。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018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425万元,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1443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继续执行结余为609.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镇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1611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数为11455万元,为预算的71.1%。具体分项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05万元;

(2)彩票公益金收入 15万元;

(3)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7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镇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611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数为11455万元,为预算的71.1%。具体分项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705万元;

(2)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5万元;

(3)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3735万元。

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无结余。

(三)其他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其他收入执行情况

镇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其他收入预算为3192万元。全年其他收入执行数为2945万元,为预算的92.2%。具体分项如下:

(1)转移性收入(各部门拨入经费)2506万元;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36万元;

(3)利息收入3万元;

2、其他支出执行情况

镇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其他支出预算为3692万元。全年其他支出执行数为2945万元,为预算的92.2%。具体分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3.7%;

(2)节能环保支出453万元,占年度预算90.6%;

(3)城乡社区支出38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26.6%;

(4)农林水支出123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7.5%;

(5)教育支出17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3.3%;

当年其他收入2945万元。当年其他支出为2945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1年,梅城镇的财政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镇人大确定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保持收入稳定增长,切实提高民生保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一)加强税源管理,促进财政增长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强化税源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支持美丽城镇建筑业等重大税源项目,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方向,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保障重点支出,确保精准发力

按照“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确保财政供养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及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狠抓重点投入,将有限的财力精准投入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一是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农村水利、道路、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育质量。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医疗卫生投入,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等工作。四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三)规范财政管理,推进体制改革

一是巩固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考评成果,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紧紧围绕新修订预算法以及财税体制改革,开展深层次培训;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预算管理监督和财政收支监督,深化财政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三是坚持依法理财。以贯彻落实新修订预算法为中心,坚持用法律、法规、制度引领和做好各项工作;四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2021年我镇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财源基础薄弱,财政增收艰难;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部分资产管理存在不到位的现象;预算控制不严格,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原则,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安排,同时考虑国家减税降费等政策因素,2022年全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10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1 %。其中分项预算如下:

(1)增值税(不含改征增值税)7500万元,比上年增长3.7%;

(2)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5%;

(3)个人所得税400万元,比上年增长56.2%;

(4)资源税300万元,比上年下降19.7%;

(5)房产税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3%;

(6)印花税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

(7)城镇土地使用税300万元,比上年下降7.6%;

(8)环境保护税30万元,比上年增长20%;

(9)土地增值税270万元,比上年增长73%。

2022年全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05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09.3万元,加上预期市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收入合计13109.3万元。

2、支出预算

2022年全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6095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5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31万元;

(3)教育支出394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1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 512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 155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108万元;

(9)农林水支出195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

2021年全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9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014.3万元,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3109.3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我镇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的预测和分析,2022年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9400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乡镇分成收入8000万元;

(2)采矿权出让金乡镇分成收入400万元;

(3)土地综合整理收入1000万元。

2022年拟安排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00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000万元;

(2)其他支出(土地综合整理收入安排的支出)1400万元。

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三)2022年其他收支预算

按照我镇2022年其他收支的预测和分析,2022年全镇其他收入预期为2590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2万元;

(2)利息收入8万元;

(3)其他收入10万元;

(4)转移性收入(各部门拨入经费)2500万元。

2022年拟安排其他支出2590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万元;

(2)教育支出15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2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

(8)农林水支出450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万元。

全镇其他收支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2022年梅城镇“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梅城镇“三公”经费预算39.68万元,和上年预算数39.68万元持平。梅城镇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有意来建德投资来考察投资环境的境内外各类企业以及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车、应急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执法车辆外出次数。

“三公”经费科目

2021年预算

2022年预算

比上年预算+-%

1.因公出国(境)支出

0

0

0

2.公务接待费支出

30

30

0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0

0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9.68

9.68

0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39.68

39.68

0

(五)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梅城镇政府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3万元。

备注: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上述的预算数据,会根据实际我镇运行的具体情况及上级补助情况进一步调整,届时我们会再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

四、实现2022年财政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2年镇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政府工作目标和年度收支预算任务,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财源建设,确保收入增长

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作用,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财政增收。一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招企引税力度,培育新增税源。二是夯实工业园区平台建设,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三是重视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产业结构升级,巩固美丽城镇建设成果,建设环境好、服务佳的宜游宜居城镇,不断提升旅游产业对财税收入的贡献率;四是全力支持农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产业结构升级,切实做大农村旅游产业,挖掘农业多样性功能,开发农业文化产品,打造梅城休闲农业新名片。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

继续按照“压缩一般,保障重点”的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安排预算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观念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合理安排社会保障、农林水、扶贫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民生重点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镇财政将千方百计调度、安排好资金,确保镇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等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事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乡镇内控机制,完善审批程序,规范资金管理。继续做好资产的清理清查,提高资产运用效率,发挥各类资产应有效能。

梅城镇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