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14 15:01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中小学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环境意识的通知》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生态文明素质,助力打造美丽浙江,现就在全省中小学持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持续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方面,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养绿色低碳、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宣传者、参与者、促进者。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普及行动。

1.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各中小学校要用好《人·自然·社会》等地方课程教材,结合主题班团队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载体,开展森林、河湖、土地、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普及“垃圾分类”“林长制”“河长制”等知识内容,帮助学生了解家乡的大好河山和地理地貌,感悟浙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鼓励中小学校因地制宜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

2.借力专业资源深化生态知识普及。鼓励各地各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志愿者等走进校园,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态知识普及,激发中小学生参与环保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兴趣和热情。

(二)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实践行动。

1.组织校园生态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不断丰富创新生态文明教育形式,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开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引导每位学生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操作规范,鼓励中小学生开展垃圾分类减量技术和方法的探索实践。

2.用好校外生态文明教育阵地资源。充分利用各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等场所资源,组织学生实地走访,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育;围绕省内山河湖海等自然资源和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诗路文化等人文资源,积极打造生态主题研学品牌和精品研学路线,引导学生亲近自然,增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参与感和实践性。

(三)开展绿色低碳理念培育行动。

1.营造浓厚校园氛围。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宣传推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知识,打造时时看、处处学的校园文化场景,使广大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组织开展绿色低碳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绘画、板报、科技发明等内容创作,以及“环保小使者”“校园绿色之星”等评比活动,切实增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注重家校社联动。积极与家庭、社区建立协同和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参与社区、街道生态志愿服务等形式,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日常减少塑料书皮、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等,实现学校、家庭、社区生态文明教育成果双向辐射、效果叠加。

三、活动要求

(一)做好活动部署。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认真部署安排,制定具体方案,创新教育载体,开展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实践活动。各市、县(市、区)牵头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或实践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各中小学校要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落细落小,围绕生态文明主题,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一次实践活动、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成果展览”等四个一活动,其中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

(二)加强活动保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与住建(垃圾分类办)、生态环境、农林水、自然资源、文旅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挖掘当地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教育体系,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所和课程,满足中小学生多样化的生态文明教育实践需求。

(三)营造活动氛围。各地各校要做好系统梳理,总结经验,创建品牌,充分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号、教育门户网站、地方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宣传推广生态文明教育创新做法和实践经验。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加大对各地活动成果的宣传力度。今年省教育厅将遴选公布一批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积极发现、总结提炼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区域和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并及时提供;各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张黎,电话:0571-8800883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