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3667474/2022-238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2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00-2022-0001 | ||
文件编号: | 建政函〔2022〕8号 |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给构建与发展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市人社部门根据数字化改革要求,从规范劳动用工、服务企业和员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创新探索,起草了《建德市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为企业与员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提供指引。
本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严格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结合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具有如下几点意义。
一是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目的。随着数字化改革的日渐推进,通过网络途径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既方便企业人员管理,又方便员工办理多项民生业务。为了让企业和员工对电子劳动合同从“想签不敢签”变为“想签敢签”、“想签会签”,切实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是探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络直播者、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探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管理办法鼓励新就业形态的用人单位在工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与符合劳动关系条件的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三是新增争议处理内容。管理办法明确了签订电子劳动合同过程中身份认证、存储保存、电子证据链等业务要求,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优先选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政府部门建设的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同时也明确用人单位自建的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与市场化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的技术要求,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是新增监督管理内容。结合本地构建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实际,明确实行网格化专人监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每200家企业不少于一名网管员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岗位,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电子劳动合同工作良性发展。
管理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改革转型,引导企业和员工积极有效利用数字签名、生物特征识别等先进技术,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同时帮助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降低用工管理成本,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人社数字化改革任务试点公示》(浙人社办发〔2021〕16号)、《关于建德市人社局要求同步纳入“网签电子劳动合同”数字化改革试点的复函》等文件精神,我局从规范劳动用工、服务企业和员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创新探索,起草了《建德市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定后,于8月4日召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杭星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召开《建德市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公检法层面意见征求会,并根据征集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8月5日,又召集五星车业、中策橡胶等8家企业代表进一步征集企业层面的意见。10月21日,将《建德市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党政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9日,提交市政府审议并由市政府发文公布。
三、主要内容
《建德市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共有七章内容,第一章总则中主要阐述了电子劳动合同的制定依据,平台的相关要求,以及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规范。第二章主要阐述电子劳动合同主体的身份认证程序。第三章主要阐述电子劳动合同订立的操作过程。第四章阐述了电子劳动合同的调取、储存、应用的相关要求。第五章阐述了电子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章明确电子劳动合同的信息保护和安全。第七章附则主要解释了相关术语及施行日期。
四、术语解释
(一)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二)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是指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三)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四)可靠的电子签名,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五)可信时间戳,是指由权威可信时间戳服务机构签发的能够证明数据电文在签名时间点是已经存在的、不可篡改的准确时间证明。
解读机关: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钟浩清联系电话:0571-6473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