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低边、特困、临时救助等办理流程
时间:2022-01-22 14:01 来源:寿昌镇 浏览次数:

一、申请受理:(一证通办)

1、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

(儿子儿媳、女儿女婿身份证均需提供,60周岁以上办理残保只需提供子女身份证)

2、救助对象填写《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附件1)

(表内所有对象都要签字按手印,家庭收入和支出必须如实填写)  

二、入户调查

1、工作人员填写《浙江省社会救助入户调查表》(附件2)(需要申请人签字、调查人员签字)

2、送达《低保办理须知》(附件3)

3、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①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②就医需提供就医相关证明;③就学提供就学相关证明;④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年收入证明;⑤市民卡账号复印件;⑥其他材料。

4、填写《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附件4)

三、集体评议(非必须项)

以下三种特殊情况才需要进行评议:1、申请人家庭情况较为复杂的;2、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异议的;3、申请人主动要求进行民主评议的。

参加评议人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代表。

四、系统核对

表格上所有赡抚扶养人均需要录入系统进行核对。

五、初审(3个工作日内)

务必仔细查看核对报告,符合条件则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送达《低保不予受理告知单》(附件5)。

六、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表》在系统里打印,在村(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3日内,报民政局审批。

七、审批(5日个工作日内)

1、符合条件,批准,打印低保证,送达《低保告知单》(附件6)。

2、不符合条件,不批准,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送达《低保不予受理告知单》(附件5)。

八、公示

当地网站、乡镇(街道)、村(社区)长期公示《低保公示名单》(附件7),必须要有公示日期和村、乡镇(街道)、县市三级投诉举报电话。

九、动态管理

1、线下复核一年一次,要求100%入户核查;线上复核一季度一次,异常报告要求在一个月内处理到位,复核报告打印后放至档案。

2、渐退期落实到位(首次就业低保1年,残保3年)。

十、一户一档

所需资料: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入户调查表、评议表(非必须)、核对报告、审批表、注销回执,其他必须材料(核对报告、审批表、注销回执全部从系统中打印)。

不需要装订成册,建议用档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