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2021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政办函〔2021〕46号)
时间:2022-01-17 16:54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2021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为杭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建德力量。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抓好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建德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抓好部门重要政策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优质平台服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及时发布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规范开展意见征求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因决策事项调整未能公开征求意见的,及时作出情况说明。(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抓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公开本级、本系统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要对各类规划进行归集整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展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抓好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线上线下、全面及时、规范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整合政务信息和公共需求资源,通过数据互通,打通为企服务“神经末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同步更新国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调整,切实做到透明公正、平稳有序。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化信用建德建设,有效发挥信用建设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审管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抓好财政信息公开。继续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建设。不断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做好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重点项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等情况的公开工作。全环节公开对政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采购信息。加大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力度,归集整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情况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推动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抓好涉疫信息公开。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疫情防控科普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及时维护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题,拓宽防疫信息发布渠道,针对性做好权威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助力疫情防控。主动公开爱国卫生运动、医疗服务、医疗卫生知识科普、卫生监督检查等信息,不断改善健康环境,形成浓厚的健康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防疫指挥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发布解读回应实效

1.及时发布重大政策解读。围绕中央、省、杭州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针对数字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智慧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公布政策内容及政策解读,有效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对照市政府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多形式解读会议精神,不断释放权威信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采用多种形式解读。注重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解读效果,以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等生动多样的解读形式,对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举措、适用对象,及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对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针对性予以解答、说明,杜绝摘抄文件内容、简单罗列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同时,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确保政策执行精准有效不走样。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浙里办”、“亲清在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线下行政服务中心等平台,开展“点单式”“一站式”服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规范格式内容,注意数据关系,配套图片解读,注重用基础性数据全面、客观反映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舆情回应。高度重视舆情回应工作,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健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确保涉及本地、本单位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交办、回应。密切关注涉及营商环境、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推动各类风险及时化解。注重政民互动,不断增强回应关切的主动性。充分利用新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信访局,其他市级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1.规范申请答复,提高公开质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主动向其征求法律意见,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全面推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内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准确把握适用范围,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程序,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坚持柔性答复,推动争议化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遏制滥用申请权的现象,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避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访化。坚持柔性答复,主动对信息公开诉求进行指引和释疑,有效减少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统一审理标准,明确审理重点,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智能平台渠道建设

1.加强平台建设,促进实效提升。做精做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做到发布信息分类有序、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对相关栏目进行改造提升,优化平台检索、下载等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政府信息。不断优化市本级和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好各级公开平台。拓展政府公报专栏建设,提高电子公报利用率,线上线下提供政府公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深化新媒体管理,拓展公开渠道。压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规范运维管理。用好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严格落实新账号开设备案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前置风险识别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对“开而不管”“不务正业”的账号坚决清理关停。紧密围绕政府职能定位做好内容建设,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推送,注重对热点话题的回应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开展精准推送,追求智慧公开。建立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开展政策信息精准化、分众化推送。持续推进民生相关信息公开,重点推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治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气象、行政许可、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开放。注重保护数据安全,提高公开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市审管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注重常态化监管,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1.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基层群众需求导向,持续优化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细化年度重点工作涉及的公开事项并纳入标准目录。抓好标准目录的落实,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并推进专区试点建设。探索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优化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监督保障。加强与网信、数据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研讨交流,努力打造专业化的政务公开队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