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建政函﹝2021﹞80号)
时间:2022-01-17
16:33
来源: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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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4年)的规定,结合我市城区2021年度住宅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搬迁费用测算结果,经研究,特制定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助标准,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房屋租赁价)补助标准
2.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补助标准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
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
临时安置费(房屋租赁价)补助标准
序号 | 区块路段 | 范围 | 租金单价 (元/㎡·月) |
1 | 新安江街道桥北区块 | 新安江北岸,自新电路向东至焦山加油站。 | 26 |
2 | 新安江街道桥南区块 | 白沙大桥以南,包括汪家、叶家区块。 | 20 |
3 | 洋溪街道 | 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 | 20 |
4 | 更楼街道 | 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 | 16 |
5 | 梅城镇 | 建制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 | 18 |
6 | 寿昌镇 | 建制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 | 16 |
备注:1.每户房屋征收面积低于48平方米,临时安置费按48平方米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2.其他建制镇按实际市场住宅租赁价格执行。
附件2
建德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补助标准
建德市2021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补助标准为每户1900元。
因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电话移动,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征收人按照征收时的市场价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