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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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征(202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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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实施新安江街道21-4号地块建设项目,经《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2021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的通知》(建政办函〔2021〕42号)、用地规划意见单(建规意见(2021)068号),拟征收新安江街道新安江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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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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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街道新安江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86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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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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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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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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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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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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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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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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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民政府 |
2021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