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3667474/2020-208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13-2020-0009 | ||
文件编号: | 建人社发〔2020〕88号 |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8-26
10:12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4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实施方案适用于建德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
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项目和申报流程仍按《建德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建人社发〔2017〕6号)执行,若实施办法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办法执行。
三、2020年7月1日前已备案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按《建德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建人社发〔2017〕6号)执行,2020年7月1日以后的培训补贴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四、2020年7月15日前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按《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08版)》(杭劳社培〔2007〕294号)执行,7月15日以后的按《杭州市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0版)》(杭人社发〔2020〕51号)执行。
五、本意见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解释。本意见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上级部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德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