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健康建德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建政函〔2021〕35号)
时间:2021-07-02 17:04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改善人居健康环境,完善社会健康保障,构建健康治理体系,打造健康建德建设新格局,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健康保障。到2022年,具有建德地方特色的大健康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健康建德建设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健康建德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居杭州地区前列,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和健康人群协调发展进一步实现,打造成为社会和谐、环境友好、安全宜居、人群健康的“健康中国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建立健康教育发布和传播机制,健全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监测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设置健康生活体验馆等健康教育设施,并将健康教育知识库纳入到市级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向市民宣传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到2022年,达到每万人拥有1名健康科普讲师,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合理膳食行动

制定实施市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重点解决果蔬摄入不足、油脂食盐摄入过多等问题。加强营养指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的营养工作指导。倡导餐饮行业在烹饪过程中主动开展减盐、减油、减糖活动,鼓励消费者主动选择低油、低盐、低糖菜品。到2022年,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食堂工作人员膳食营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1名以上营养师,每万人营养指导员配备1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全民科学健身行动

(1)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我运转能力。大力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加强体育社会组织骨干培训,健全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措施。引导鼓励体育类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到2022年,每千人拥有体育指导员达到2.6人。(牵头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到2022年,体育指导员人数达800人以上。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健身休闲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特色运动项目,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到2022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牵头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4.公共场所控烟行动

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强化戒烟门诊建设,鼓励引导各类无烟单位和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将控制吸烟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加强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检查力度,聚焦餐饮、网吧、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执法,并邀请媒体共同参与,着重加强对违法吸烟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处罚力度。运用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鼓励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采用烟雾报警、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本场所的管理。到2022年,公共场二手烟暴露率控制在50%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建立建德市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村(社区)级社会工作室的建设,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开展特殊人群社会心态监测预警试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倡导将心理健康检查纳入体检项目。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建立健全多部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基层“多位一体”关爱帮扶小组或个案管理团队。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心理辅导咨询和危机干预等。鼓励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二)改善健康环境

6.健康支持性环境提升行动

(1)全面提升建德环境质量。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建德环境质量管理规范,落实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管标准和更优的环境质量标准,全面建立高标准、系统性环境质量体系。持续推进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深化“五气共治”,以产业和交通为重点领域,更加突出源头防治和精细治理,持续改善空气治理,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土壤现状调查,以污染源头控制为重点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到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5%以上,确保出境水质达标率100%,农村安全饮水达标率90%,确保全市所有河流水质达到三类以上。(牵头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2)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从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用地布局、空间形态、道路交通、生态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多维度推动促进呼吸健康和运动健康的相关元素融入全市各级各类空间规划。以营造健康教育氛围促进居民运动兴趣为目的,以公园、绿道及其他公共空间的新建或提升改造为契机,主管部门在设计阶段需主动进行健康元素融入,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场所。新建一批智慧健康小屋,增设一批健康教育宣教图文信息。到2022年,围绕建德主城区建成具有建德特色的健康步道、健康公园和智慧健康小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7.社区人居环境改善行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卫生宜居生活环境,营造卫生宜居的生活环境。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全面推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落实农村新建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为契机,推动老旧小区厨房油烟排放、饮用水管网维护以及住房安全等规范管理,从严监管居民区及附近夜间违规噪声来源,为市民营造良好睡眠环境。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提升,到2022年,重点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合格率达到100%,落实科学综合防制措施,将行业、单位内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以上,建立病媒生物密度常规监测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三)营造健康社会氛围

8.全民亚运健康促进行动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以亚运会为契机,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游步道、骑行绿道、登山步道、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镇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加快推进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9.健康细胞建设行动

深化实施“健康细胞”工程,筑牢健康建德建设基础,探索创新“健康细胞”工程培育模式。以社区、乡村、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家庭等类型为重点,编制相应的健康单位建设标准,倡导单位通过制定健康促进制度,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强化社区健康行动、提升个人健康技能、调整健康服务方向,开展单位健康促进工作。探索并逐步建立“上下联动、医防结合、科学指导、企业健康”的助企健康指导员制度。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企业等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0.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1)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线上线下食品行业监管,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政府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首责的安全监管责任网。健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突击检查、行政约谈等监管措施,推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动态监管和风险控制,建立药品质量定期抽验、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记录备案制度,加大对网络销售药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力度。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构建上下联动、区域联防、部门配合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在药品、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中的预警作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1.预防和减少伤害行动

基于人口大数据建立意外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意外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校园、公园、小区、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门口及内部交叉路口强制安装减速带,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加大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检测力度。强化重减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少消费品安全伤害。(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四)全生命周期健康促进

12.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水平。继续深入实施“母婴保健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和优生“两免”政策,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网络,规范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新生儿疑似残疾信息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城乡妇女病普查,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的覆盖面。全面提高全市妇幼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以先天性心脏病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早期筛查和随访管理,由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落实后续治疗方案并做好转诊服务及其健康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22年,新生儿筛查率维持在98%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维持在7/10万以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系。探索家庭自主照护养育模式、托幼一体延伸服务模式、社区开发开办模式、企事业单位自办福利模式、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模式等0-3岁婴幼儿多元照护形式。健全和落实托育机构各项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婴幼儿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的健康指导,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到2022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到5‰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幼儿园托班设置率、婴幼儿入托率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3.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保障中小学生在符合《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市内所有中小学校课桌椅规范调整使用覆盖率达到100%。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编制全市统一的健康教育课教案,中小学独立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依托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研究并推荐适合中小学生的营养套餐。充分发挥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学校提升学生餐营养质量。中小学校以防治近视切入点,编制并实施近视综合干预方案,不在中小学校内设置含糖饮料和甜品售卖点。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强化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干预,预防校园欺凌事件。至2022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城区中小学生超重和肥胖率控制在10%以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4.安全生产强化和职业健康促进行动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属地管理及法人主体责任,加快风险等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建设,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诚信机制建设。切实采取有效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融合一体,健全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实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国家、省、市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5.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成立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强化老年健康指导、健康管理,以及老年人心理关爱等服务,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探索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初步建立安宁疗护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全市运行的养老机构均能以不同形式为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紧密医养联合体试点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以医疗、护理、康复为基础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快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初步构建城镇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健全家庭养老服务支持和养老评估补贴制度。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推动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5%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65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

(五)重大疾病防控

16.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从中小学生阶段开展群众性急救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进一步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设备覆盖率。提供高危人群和患者综合干预、分级诊疗、随访管理等服务。完善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报告制度,绘制相关疾病“急救地图”。2022年,中、小学生年度应急救护培训分别不少于16、6课时,全市应急救护年度普及率达到2.5%以上,年度救护员培训率达到0.3%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70%,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低于209.7/10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7.癌症防治行动

提升居民对预防癌症核心知识的掌握率,对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胃癌、结直肠癌普遍开展机会性筛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妇女癌症筛查。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推广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发挥中医药在癌症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完善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等,提升生存质量。进一步推广癌症晚期患者的安宁疗护。积极建立集恶性肿瘤基础前沿研究、诊治技术和应用示范为一体的研究中心。完善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加强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高于43.3%,常见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比例高于3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8.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深入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宣教,提高知晓率,普及防治知识和技能。逐步将肺功能监测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的常规体检,落实高危人群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肺功能检查设备、诊治设备和药品。提升基层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检测评估、干预治疗、双向转诊、康复、随访的闭环防治管理服务,建立慢阻肺患者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到2022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稳定在9/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9.糖尿病防治行动

大力开展全人群糖尿病防治及高危人群针对性健康宣教。落实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建设,提高早发现、规范化干预与治疗能力,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进一步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推进糖尿病医防融合服务,为糖尿病患者开具治疗和健康指导“双处方”。加强基层糖尿病管理团队建设,为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糖尿病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创建同伴支持网络。2022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7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

20.深化医改打造智慧健康行动

结合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进一步提升层医疗服务能力。依托城市大脑建设,以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两卡融合、一网通办”“舒心就医”为重点,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深度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1.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体系行动

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把生物安全纳入城市安全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以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同时要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推进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相应系统、相应条线的健康教育主体责任共识。通过传染病防控宣教,提高居民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探索面向重点人群免费接种肺炎疫苗和流感疫苗的可行性。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重大传染病及登革热等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2.健康保障惠民行动

加大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障,拓展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或性病保范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外配处方服务。打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推行部分医保经办窗口功能前移,落实医疗教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保险服务需求。到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和城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年增速均低于10%。(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七)推进大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

23.大健康治理体系构建行动

进一步优化大健康统筹协调机构,提升专项组统筹协调能力,完善大健康工作机制。探索社会化合作模式,打通民间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健康杭州建设渠道,积极开展将健康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研究。依托城市大系统,建设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健康治理平台,实施精准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4.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行动

开展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健康评价试运行。探索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工程前进行公共健康影响因素评价,统筹协调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康资源,对可能影响健康的土壤、空气、水质污染和食品安全等进行综合评价治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八)发展健康产业

25.健康产业发展促进行动

加强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完准入、审核等配套政策。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管的发展机制制定和完善健康产业新型业态标准和规范。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促进医疗相关的康复,养老保健疗休养等第三方服务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将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健康建德建设,协调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特色,建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和制度,强化健康建德建设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行动纲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和支持性政策,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健康建德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

进一步细化完善本行动纲要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明确阶段性重要任务、重点项目及重大工程。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监测、考核、评估机制,对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动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地,及时、全面反映健康建德建设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建立完善纲要实施反馈与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目标和任务。加强各类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利用,针对健康建德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领域、重大情况深化研究,为健康建德建设后续工作提供依据与指导,部门、乡镇(街道)在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三)营造浓厚氛围

广泛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持续宣传健康建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目标、重点举措和实施进展。加强健康建德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建德建设的认识。加强爱国卫生月、全民健身日等健康领域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加大健康理念宣传,及时传递健康领域正能量,让建德百姓主动融入健康建德建设当中。建立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热线及反馈机制,增强群众与政府交流,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健康建德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