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465/2021-21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建德市审计局于2020年3月6日至6月12日,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的2019年度建德市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落实政策、优化支出、规范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大量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减免政策,加大扶持力度。2019年减免各项税费95834万元,兑现各类财政扶持资金36327万元,为88家企业办理转贷113笔。
二是控制行政经费,保障民生投入。2019年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3.01%;市本级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增长20.17%,用于科技、教育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增长10.26%。
三是加强对外监管,规范单位行为。制定《建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分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分级评定工作、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出台《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开展第三次国有资产清查,推动完成1075处国有资产权证补办。
四是完善内控建设,深化财政改革。制定多项内部控制制度,出台《财政结算支付中心考核办法》,建立“1+1+X”乡镇财政服务机制,推进“一卡通”及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组织不够到位。一是94.54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收取;二是302.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上缴;三是14.24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算入账。
(二)预算指标调整和下达不够规范及时。一是6726.43万元部门年初预算指标收回后已重新分配,但未在预算调整报告中单独反映调整情况;二是3992.27万元省市补助指标未及时下达给预算单位,影响执行进度;三是11482万元偿债准备金管理不符合规定。
(三)预算编制与执行审核把关不够严格。一是向9家单位多批复遗属补助预算87.83万元,同时8家单位往来款内遗属补助结余126.28万元未及时清理;二是2家单位7名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已死亡,仍发放补助18.12万元;三是1人违规享受社保补贴2.28万元。
(四)到期保证金未及时清理。11.13家单位1616.22万元押金、保证金未及时退还或清理。
三、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收入管理。加强对已开票据的跟踪监管,及时核销错票、废票,确保非税收入系统信息真实准确;进一步明确执收流程与各主体职能,加强与执收单位、银行、非税收入管理软件开发公司的对接,建立健全多方协作机制,确保收入按时收缴并清算入账。
(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明确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管理职责,开展预算编制系统中人员库信息清理工作,做好后续动态监管,提高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转移支付指标管理,实行定期对账并及时分配,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率。
(三)加大对外监督力度。对各单位社保类补助资金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完善补助对象信息管理和跨部门信息比对审核机制;开展全市往来款中涉企保证金清查工作,协助建立多部门协查机制,推动解决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