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口:每人 2 万元;
二、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每人 300 元;
三、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每人每天 20 元,期限 3 个月;
四、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每户 2 万元;
五、一般损坏房屋户:每户 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