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建德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通知(建政办函〔2020〕38号)
时间:2021-04-26 16:47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通知》(浙政办函〔2020〕6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下达各镇、乡(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

各镇、乡(街道)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倒排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狠抓进度质量,以土壤污染较重和水稻等食用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突出的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落实,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相关考核任务。

附件:各镇、乡(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清单(略)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