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建德市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建政函〔2020〕41号)
时间:2021-04-26 15:46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1.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推进,注重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新发展。

2.市发改局、市统计局负责总牵头,及时掌握进度,加强督查指导,确保202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3.市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完成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

4.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完成交通投资增长10%以上。

5.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 配合,完成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长10%以上。其中,市水利局牵头完成水利类投资4.1亿元。

6.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以上。

7.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完成民间项目投资增长10%以上。

8.市住建局牵头完成房地产投资26.0亿元,力争30.0亿元。

9.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完成旅游服务业投资12.4亿元,力争17.0亿元。

1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完成一产投资2.75亿元,市商务局牵头完成商贸服务业投资2.0亿元,市教育局牵头完成教育类投资1.0亿元,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完成医疗卫生类投资2.7亿元。

附件:建德市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分解表(略)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