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梅城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若干意见(建政函〔2020〕42号)
时间:2021-04-26 15:46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关于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试点镇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试点镇实现由“镇”到“城”的跨越,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扶持梅城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国家、省、杭州市及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紧紧抓住我省小城市试点培育机遇,牢牢把握“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再现千年古府新面貌”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产城融合、城乡联动、体制创新、特色发展,贯彻落实杭州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战略,依托建德东部副中心区位,以美丽城镇建设为切入口,保古城、建新城、开发高铁新城,形成“三城拥三江发展格局”,加快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和山水资源优势,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内在要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活态府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至2022年,围绕建设规模、经济实力、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城市特色五大领域,纵深推进小城市培育工作,为把梅城镇建设成为“全国知名活态府城和杭州拥江发展示范区”奠定新基础。

(一)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建成区面积7平方公里,建成区常住人口约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7%,形成布局合理的居住、工业、商贸、生态等功能分区。

(二)经济实力快速增强。实现全年地区生产总值47亿元、财政总收入4.2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4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万元,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占全镇比重达到40%。

(三)公共服务基本完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配套设施完备,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事业发展网络。商业、金融等服务业网点布局合理,形成比较繁荣的商贸金融服务网络。社会保障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区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四)管理体制逐步顺畅。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建成与小城市发展相适应、权责一致、运作顺畅、便民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政府机构运行更加合理,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有效推进的治理新局面。

(五)城市特色有所彰显。以再现“千年古府”新面貌为导向,推进集镇区古城保护开发工作,加快新城建设步伐,优化城市格局和山水格局,提升城市品位。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加快休闲度假、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产业布局,努力形成以景区旅游业和周边新型产业融合发展为特色古镇印象。

三、重点任务

(一)制订完善小城市规划,明确功能定位。根据小城市试点要求,进一步修编完善小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村庄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提升小城市发展空间,增强集聚、辐射和带动功能。根据区位条件、产业基础、人文资源、发展空间等要素,确定功能定位,充分体现梅城镇当前产业特征、资源特性和生活特质,进一步推进梅城镇特色发展、优势发展。

(二)着力提升小城市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按照现代小城市的标准,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教育医疗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商贸综合设施建设,提升城市设施功能,提高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创新社会管理体系,推进行政服务分中心和综合执法平台、综治中心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小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三)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增强经济实力。积极发挥好园区平台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功能,为现有产业技术升级赋能,推动低压电器、电动车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充分挖掘高校、科研院所生物制药等项目资源,利用区位优势牵线搭桥,鼓励其与本地大企业开展项目合作。紧盯都市经济圈由于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产业转移好项目,积极引进自动化设备、新材料、软件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3+X”的产业新结构。充分挖掘三江口旅游资源,紧密结合古镇文化,加快文化创意、酒店会展、休闲康养等产业布局,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四)加快集聚小城市人口,提高城市化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住房集聚改造建设,实施新社区西进南拓布点规划,推进周边农村人口向小城市梯度集聚。研究创新户籍管理制度,探索开展以职业、居住地划分的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人口向建成区集聚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进城镇农民和外来人口的后顾之忧。大力集聚优质教育、文化娱乐资源,加快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城镇人口综合素养。

四、扶持政策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一是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梅城镇更加有效地履行各种经济社会管理职责,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放权、联合执法、派驻机构等方式,下放部门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尤其是便捷基层群众和中小企业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权限,因地制宜确定放权目录和计划。建立行政审批中心梅城分中心,有效承接和运行下放权限,适当提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限额。支持梅城镇在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置机构,并按程序和权限报批。二是强化人事制度保障。支持梅城镇制定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旅游管理、规划设计等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选、选调、竞争上岗、轮岗等多种方式,加快优化镇干部队伍结构,配足编制、配强人员,建立部门专业人才到梅城镇挂职工作制度。各部门派驻梅城镇的机构,受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日常管理以镇党委为主,主要负责人任免应事先征得镇党委同意,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镇党委可以提出调整建议。三是适时推动区划调整。成立三江口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理顺体制机制,抓住美丽城镇建设历史机遇期,谋篇三江口统一保护发展问题,拉开建德市东部城市副中心辐射框架,适时推动三江口片区划调整,拓展集镇空间深度,增强集聚辐射能力,提升集约发展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

(二)推进事权财权配套。一是落实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一级财政体制,以2017、2018、2019三年的地方财政收入实绩平均为基数,将预算内收入超收部分全部留给梅城镇。二是土地出让金市级(含以下)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或用于)梅城镇。三是探索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共建共担机制,对于列入市政府重大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市里给予资金倾斜。四是积极支持梅城镇整合区域范围内的国有有效资产,增强其融资能力。

(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一是落实空间保障,在国土规划上对梅城镇规划用地空间予以重点考虑和保障。二是强化用地指标保障,梅城镇盘活的建设用地100%留镇。三是优先支持梅城镇申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土地指标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建德市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编办、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局、审管办、梅城镇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定期召开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培育推进力度。梅城镇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推动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考核办法,将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列入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目标。加强对扩权事项及各项扶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有责可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舆论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意义、做法和相关政策,激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新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小城市培育试点的良好氛围。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