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函〔2020〕43号)
时间:2021-04-26 15:01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建德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范围及时限

本次“无废城市”建设范围为全市范围,涵盖全市3个街道、12个镇、1个乡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建设近期(建设期)为2020-2021年,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建设中远期(巩固提升期)2022-2023年,到2023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力保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持续推进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达到省、杭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全面完成“无废城市”建设。

(二)阶段目标

1.近期目标

到2021年,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2.中远期目标

到2023年,全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及长效机制,实现固废信息化管理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覆盖。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全行业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城市影响力显著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绿色工业发展,提升固废处置能力

扎实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利用我市绿色农业产业优势加入生物质新能源及天然气清洁能源发电,逐步降低煤炭消耗,减少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排污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从源头上减少一般工业固废产生。2020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2家。以生产过程的绿色化为核心,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建设原则,在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绿色示范工厂培育创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工厂模式,并逐步推广普及至其他相关行业,到2023年逐步构建成绿色制造体系,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科学建设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有效实施固体废物监管登记。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工业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2020年底前,完成建德红狮水泥15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的建设并投产运行,实现基本满足我市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实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建成覆盖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平台,2020年底前,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以上。

深入开展循环化改造,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在省级经济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作。在精细化工产业、建材和冶金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上,通过调整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循环型产业链、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加强污染集中治理、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变末端治理为源头减量和全过程控制,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到2023年,按照产业规划准入要求,深入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扎实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规范化、规模化、安全化、生态化、高效化、产业化、品牌化”的要求,加强粉尘防治,实现矿山生产用水100%循环利用,整体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升工程,提高石灰岩矿的综合利用水平,延长产业链加快转型升级。在现有12家绿色矿山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洞山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完成美丽矿山建设示范工程建设。

(二)完善危废处置建设,强化危废安全监管

推动企业危废源头减量,提升区域危废处置能力。坚持从源头避免或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按照《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要求,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减少危险废物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为解决市内危废数量增速快、处置能力不平衡、处置种类不匹配的问题,不断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点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废酸、废盐等危废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小微收集点位建设1个以上。探索实施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废酸“点对点”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和铂族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力争2021年完成。

落实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完善收运体系监管建设。加强相关培训宣传,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和处置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医疗垃圾分类处置,建立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可回收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其他医疗废物分类体系,降低医疗废物处置能源消耗、异地处置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风险,缓解新医疗机构投运造成的危废处置压力,提升服务水平,保证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清单规定,探索建立专人负责,分级暂存,统一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解决农村卫生室、乡镇医院、个体诊所点多面广,废物产生量小,收集困难的现状。持续推广“小箱进大箱”,建立并统一“大箱”单位下乡回收、凭证登记回收体系,对医疗废物交接、转运登记情况进行跟踪,制定合理回收费用标准。

强化线上全过程监管,落实危废系统全面记录。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整治提升,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线上管理。充分依托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与杭州市危废和污泥动态监管系统,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2020年底前,实现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建立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源清单,特别关注危废产量较大企业的危废处置工作,通过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落实对产废单位、经营单位的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定期对持证单位污染防治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防范能力进行全面评估,严格监管执法,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及信息报告公开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提高废弃包装利用

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回收处置率。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农户三方参与的废旧农膜处置体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加强农膜无害化处置。2020年底前,实现可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率90%,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按照农膜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进行筛分,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同步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防范农药废弃包装物污染。建立“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调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经营企业集中存放运输、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2020年底前,实现我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推动秸秆收集机械化,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推进秸秆利用工作,提高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秸秆粉碎、打包、运输等环节机械化水平,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解决秸秆大量直接还田造成下季作物种植困难和土壤结构性状问题,利于农业可持续生产。2020年底前,实现秸秆回收利用率达到95%。

加强农药化肥管理,减少农业废弃物产生。围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行化肥定额制工作,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通过采取技术物资补贴方式,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综合采用缓(控)释肥、配方肥、高效新型液态肥料等化肥减量技术及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等土壤培肥技术。2020年底前,完成累计农药减量14吨,实现化肥减量377吨,有机肥推广11.5万亩,水肥一体化推广4.4万亩,绿肥推广5千亩,形成适合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模式。

控制畜禽源头污染,实现废弃物全方位消纳。严格执行禁养区域条件要求,及时关停违规企业,到2022年底,实现市内禁养区域无违规企业。根据畜禽养殖规模测算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产生量,科学配套消纳地和消纳模式。大规模养殖场以第三方统一收集运输利用为主,做好凭证登记;小规模养殖场以就地利用与消纳为主。持续推进固态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种养结合,提升固体废弃物转肥利用比例,探索高效、无害的液体废弃物处置模式,通过直接利用、沼气池发酵、异位发酵床等方式进行处置,2020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利用

抓好源头减排,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总量,制定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控制目标,明确生活垃圾进厂焚烧处理总量,分解并落实各乡镇(街道)、重点单位减量、控量任务与责任,定期开展垃圾减量工作考核,实现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配置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点站,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加强垃圾分类运输制度管理,大力推进分类清运能力提升,确保设施所需运维费用资金保障,2020年底前,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覆盖率100%,配置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424个(其中主城区215个,其他区域209个)。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日常监督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完善环卫车辆清转运监控、环卫智能称重、进场在线计量等系统,实施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动态监管,实现全市“一张网”监管,2020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100%。

完善提升城乡垃圾中转功能,提高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率。加快对现有垃圾转运站的改造提升,提高中转设施科学性、综合性,将已启用的16个垃圾转运站实施改造为综合性中转站。规划建设新式环保型、综合性垃圾转运站,近期加快推进新安江街道溪头中转站迁建、洋安新城中转站建设,远期考虑选址新建新安江主城区中转站,往综合性垃圾转运站具备多功能性方向发展。

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实现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利用。持续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资源化处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以居民小区、行政村为单位,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市小区、行政村全覆盖,每个网点营业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优先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68个,2020年底前,完成建德市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85个以上。完善垃圾回收数据台账体系,及时统计回收垃圾数量,并标注垃圾去向,减少可回收物不规范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

加快全域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在现有两个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建德市夫衣垅生活垃圾填埋场、建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基础上,按照生活垃圾“零填埋”要求,加快建德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底投产使用。加快易腐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保留28座农村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推进建德餐厨垃圾处置项目,2020年底投入运行。完善易腐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工艺,近期实现120吨/日(其中餐厨50吨/日,厨余70吨/日)总处理能力。推进有害垃圾规范处置。规范有害垃圾回收、运输、处置,减少有害垃圾危害性,到2023年底,完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五)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利用处置水平

摸清建筑垃圾现状和发展趋势,建立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完成对全市建筑垃圾现状的系统调查,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在乾潭、寿昌、大慈岩、梅城、更楼,大同等6处独立设置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包括渣土消纳场所处置点,解决我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目前的缺口问题。

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全过程管理。把好建设工程源头关,加强建设工程前期审批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减量化规范处置体系建设。依据就近就地处置原则,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分拣场地,做好建筑垃圾分类,可回收利用部分由第三方企业分类回收利用,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不可利用部分归入建筑渣土一并处置,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全部规范消纳。过程中细查严管,全面做好建筑垃圾“两审批一备案”工作,积极落实工程渣土处置监管责任,规范做好建筑垃圾“两审批一备案”的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形成建筑垃圾产生及消纳数据管理平台。

规范渣土运输与消纳场地建设。完善渣土运输收费体制,在市物价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各工地参照标准开展渣土运输招投标;规范渣土车辆运输,仅正规渣土运输车可以参与运输工作,严格查处超速超载、抢闯信号、不按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结队行驶等违规行为,到2020年底前,完成7家渣土运输企业提档升级,148辆重型货车加入市运输协会,安装4G监控,规范运输,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运输处置。制定渣土消纳场地建设标准,规范渣土消纳场地建设要求,实现场地标准化建设。渣土按照就近原则,结合消纳场地存量等实际情况统筹实现消纳(无害化贮存),对场地提出复垦方案。形成渣土产生及消纳数据管理平台,对全市填埋存量进行统一管理。

落实装修垃圾分类运输收费体系。实施社区分类管理,在社区内划定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业主按照可资源化利用的装修垃圾、不可资源化利用但易焚烧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进行垃圾分袋堆放。明确清运收费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指导性价格,业主与收运第三方单位根据标准协商收运价格,将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分拣场地。

(六)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零直排

持续深化涉水工业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内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持续推进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2020年完成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功能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强化涉水工业企业监管,按要求开展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改造。

不断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要求。继续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按照省、杭州市要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改造工作,同时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加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负荷率。深入开展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截污纳管情况的排查,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开展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推进雨污混接等问题整治;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2020年底前,完成更楼街道、杨村桥镇、大同镇、莲花镇、李家镇5个污水零直排乡镇(街道)创建,完成富春江、大洲溪2条美丽河湖创建,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

有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落实规模化养殖场主体责任,高水平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推动各地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确保“两分离三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第三方抽查运行合格率及巡查到位率达到100%。加强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做好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持证排污工作。强化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任务。加强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完善设施运维监管平台建设,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加强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七)深化废气治理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

持续提升“燃煤烟气”治理水平,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新增煤炭消费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煤炭消费比重、洁净煤使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38台燃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改造,其中建成区内锅炉全部完成,并基本完成以煤炭(含煤炭制品)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的达标排放治理,和31台工业炉窑治理任务。

不断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工作,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继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废气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原定任务调整的企业应编制并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深化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清理整顿,完成10家清理整顿任务。在石化、有机化工、医药等行业推广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完成7家重点企业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任务5家。2020年底前,完成1家工业类恶臭异味治理任务,基本消除区域性恶臭异味。

统筹完善“城乡排气”治理机制,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合理规划布局,配套建设餐饮专项用房。深入开展现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治,建立餐饮业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非经营性餐饮油烟和干洗行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治理,深化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控制装饰装修污染。加大对城市露天焚烧垃圾、树枝等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非法经营性露天烧烤。

(八)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无废”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发挥导向引领作用。落实国家、省和杭州市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坚持我市特色“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固体废物“三化”、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清单。以工业固废、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为重点,强化现有政策制度体系与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管理制度,不断优化管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固体废物转移过程与转移量。围绕“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固体废物处置现状,补齐短板,提出主要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主要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与协同增效的全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制。建立明确的任务清单及其配套的项目清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建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通过下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五个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牵头负责相关领域工作的协调推进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省、杭州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监管力量,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共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三)强化评价考核

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考核机制,“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建立反馈整改机制。

(四)加大要素投入

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大财政、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一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达到省、杭州市下达的任务要求;另一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从财政补贴和税收角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五)严格监管执法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属地监管作用,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

(六)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无废城市”建设知识培训,提升发展“无废城市”理念推进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通过面向公众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提升全民“无废”理念。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附件:1.建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略)

2.建德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略)

3.建德市“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与责任清单(略)

4.建德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