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政办函〔2020〕52号)
时间:2021-04-26 14:55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0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2020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和建德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各项工作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加快建德新崛起提供充沛动能。

一、紧盯市域治理现代化,不断加强公开深度和广度

1.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文件索引号、公开方式、文号、公开日期、发布单位、统一编号、有效性和政策解读八要素标准公开;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发布和报送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对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府办、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推进重大决策公开,不断释放权威政策信号。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及重大决策和政策草案的征求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公开会议决策事项,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市府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实施政务服务公开,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目录;围绕公民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探索采用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办事全过程信息掌握更清晰、更有力。(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审管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深化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管理。(责任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

5.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精神及杭州市相关工作计划安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协助编制完成建德市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发布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府办,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紧盯信息全过程公开,持续深化政民互动环节

1.完善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府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

2.有效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不少于2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要以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据实例等多种形式提升解读效果。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解读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并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单位:网信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

3.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需求。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栏目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围绕住房保障、生态环境、教育改革、食品安全、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发声、破除网络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局、网信办、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紧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稳企业保民生优服务

1.强化公共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尤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疫情防控指挥部、数据资源服务中心、网信办、应急管理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充分运用“亲清在线”“亲企宝”等上级和本地平台,打造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依托“浙里办”平台,更好解决企业办事需求。(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四好农村路”杨长线整治提升工程、明镜小学改扩建工程、梅城危旧房改造边坡治理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公共资源配置行政审批批准结果等信息,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管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加强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就业创业、社会福利及救助、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污染防治检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完善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自然灾害预警、专业服务、避灾安置场所等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园林绿化、文化遗产、智慧消防、购买服务等信息,推进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府办、卫生健康局、林业局、水利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宣传部、文广旅体局、教育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紧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数字化集约化水平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集中规范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优化提升信息搜索功能,确保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责任单位: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市府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整合和动态管理工作。加大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和检索纠错力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府办、网信办、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完善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市府办、司法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探索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应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加强政府公报数字化应用,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级有关部门)

五、紧盯完善制度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市级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专人推进;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动态调整等配套机制;要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要点,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有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适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