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建政函〔2020〕75号)
时间:2021-04-26 14:52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7〕13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降低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最高每立方米5.5元降至每立方米4.65元。同时,鼓励各燃气经营公司对用量大的用户予以优惠。

二、本通知自2020年6月15日起执行,请按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