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建政函〔2020〕75号)
时间:2021-04-26
14:52
来源: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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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7〕13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降低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最高每立方米5.5元降至每立方米4.65元。同时,鼓励各燃气经营公司对用量大的用户予以优惠。
二、本通知自2020年6月15日起执行,请按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