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函〔2020〕71号)
时间:2021-04-15 15:40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建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9〕4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对行业内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对行业间涉农资金进行统筹,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厘清涉农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美丽宜居建德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架构

成立建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市民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及市府办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欢 

副组长:俞 伟  袁思明

成  员:程星火 (市府办)

徐卫军(市府办)

陈  刚 (市财政局)

邱剑娟 (市农业农村局)

傅定辉 (市林业局)

金  斌 (市水利局)

王志平 (市供销总社)

丁卫华 (市气象局)

娄樟锡 (市民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财政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统筹整合的范围

符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支持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村经营的支农资金,不包括上级和市级有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涉农政策性直接补贴等(简称约束性任务资金),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四、统筹资金使用方向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涉农项目、涉农为民办实事工程、乡村振兴发展项目等,具体包括美丽乡村建设、涉农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其它项目。

五、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1.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聚焦聚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支农政策进行定期清理,建立财政支农政策调整优化和退出机制,撤销项目目标已实现、依据不足、效用不明显的政策。归并、整合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内容相近或相似和分散出台的政策,进一步细化涉农资金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内容,形成系统全面的支农政策体系,发挥政策协同效应,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支农政策存续期限为3年,到期后自动取消,经评估确需保留或调整的,由农口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

2.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对上级下达的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市本级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市级任务清单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和各项涉农资金重点保障的政策内容进行设定,并与年度预算相衔接,下达细化预算方案。市级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其中: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上级和市级有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涉农政策性直接补贴等;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市级任务清单对应的涉农政策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动态管理,到期后自动取消或保留、调整。

3.建立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开展涉农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市财政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政策(任务)绩效评价向行业综合绩效评价转变。

4.建立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定期开展部门涉农资金结余结转清理,将超过2年以上或因各种原因长期沉淀的资金收回市财政,统筹整合用于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涉农重点项目。

5.建立政金协同支农机制。创新乡村振兴财政与金融合作机制,在健全风险阻断机制前提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政策举措落地,促进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农业农村。

六、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

1.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坚持汇聚合力,依靠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优势和管理特长,不改变行业主管部门涉农资金分配权和管理权,围绕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搭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综合改革集成示范、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型村落景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结合涉农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最大限度地凝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形成合力,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市财政局成立市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协调小组,在预算编制环节协调行业间性质相同、用途相近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形成政策合力,资金整合时优先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同时把握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边界,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补助。  

七、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1.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对市级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及时制定与上级涉农资金相对应的管理细则,加强现行各项管理制度衔接。在出台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中央、省和杭州市关于涉农资统筹整合的要求,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

2.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建立项目立项会审机制,加强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之间,项目库年度之间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实现项目立项的公开、公平、公正。编制三年滚动项目计划,当年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的项目一般从当年项目库中选取,没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安排预算资金。针对不同类型的支农事项和项目性质,分别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支持方式,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公众参与度。

3.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加强涉农资金监管,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4.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决策前要听取各方意见,将涉农资金政策制度、分配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健全公布公示制度,逐步实现涉农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村公布公示制度。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市级成立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体系设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