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41/2021-243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1年12月3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德市泰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7000吨高端橡塑除湿剂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樟村桥头 | 建德市泰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清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因市场发展的要求,建德市泰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47万元,在现有的生产厂区及原有生产规模(年产2000吨干燥剂、5000吨高端橡塑除湿剂)基础上,增加设备的数量,采用与原有高端橡塑除湿剂产品相同的工艺,实施新增年产7000吨高端橡塑除湿剂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最终形成年产2000吨干燥剂、12000吨高端橡塑除湿剂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20日取得建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代码:2108-330182-07-02-841072)。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建德市莲花镇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限值后排入莲花溪;项目废气主要是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旋风集粉器余风管尾气中的粉尘,物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治理措施:在破碎、筛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在粉磨设备的旋风集粉器余风管设置吸风罩,对输送皮带进行封闭,在下料处上方设置集尘罩,收集的粉尘经同一套脉冲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 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项目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后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填埋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