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莲花镇原副镇长滕新春滥用职权、受贿案开庭
时间:2021-12-30
10:52
来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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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由建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建德市莲花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滕新春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
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告人滕新春在担任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莲花镇副镇长的职务期间,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为林有名非法采石提供帮助,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共计626万余元;另,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滕新春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前后为14人在工程包揽、项目资金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0.18万元。 被告人滕新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矿产资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