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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建征(2021)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建德市人民政府新安江街道办事处实施新安江街道21-8号地块建设项目,经《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做地计划(“农转用”保障计划)的通知》(建政办函〔2021〕52号)、用地规划意见单(建规意见(2021)060号),拟征收新安江街道新蓬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新安江街道新蓬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78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建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