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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市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发布日期:2021-01-08 17:47 来源:市教育局

    一、杭州市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热爱学习,各门功课成绩良好以上,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研究性学习、科技、劳技、文艺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含竞赛获奖)。

    3.品德良好、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举止文明、言行得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4.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良好以上,生理和心理健康。

    5.具有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时事和热点问题,并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课余时间能主动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以及校外公益性活动,表现优秀;职业学校学生应参加过实习劳动,被评为优秀实习生。

    6.必须为高中在校在读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具有本校学籍。

    二、杭州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师生言行文明,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班风学风良好,全体同学勤奋好学,团结向上,充满活力,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显著提高。

    3.积极开展文艺、科技、体育等活动,积极组织探究性学习、兴趣小组、学生社团等活动,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

    4.全班同学能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以及各种公益性活动等;职业学校班级在实习劳动中被评为实习先进班级或班级学生得到实习单位一致好评。

    5.必须为高二、高三行政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