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20 08:39 来源:杭州市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浏览次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关于2021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1年1月2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建德市大洋化工功能区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采用原有生产工艺的基础上根据产能变化、工艺改进等,购置新的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综合利用58100吨废酸、11600吨废碱以及10000吨废有机溶剂的能力,同时年产磷酸二氢铵8000.015吨、磷酸铵镁300吨、磷酸二氢钾2000.530吨、硫酸铵999.583吨、醋酸钠998.199吨、盐酸8000吨、三正丁胺431.347吨、硫酸14999.221吨、防水剂720吨、有机溶剂8399吨(其中回收甲醇457吨、回收甲苯415吨、回收乙醇880吨、回收异丙醇980吨、回收丙酮760吨、回收二氯甲烷845吨、回收DMF283吨、回收乙酸乙酯830吨、回收三乙胺501吨、回收二异丙胺70吨、回收N-甲基-2-吡咯烷酮172吨、回收混合醇846吨、回收混合酯585吨、回收香料油775吨等)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气(蒸发冷凝水、压滤废水、脱水塔脱下水等)及初期雨水。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到新化化工大洋基地总污水处理站接纳标准排入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兰江。

在此基础上,经预测本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1)设置一套冷凝、碱洗喷淋、RTO废气焚烧系统(1#废气处理系统),对全厂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甲类车间、储罐区有机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将收集管道直接接在排放口或设置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收集,再通过一级冷凝、碱洗喷淋、RTO焚烧等工艺处理后通至1根35m高烟囱排放,风量10500m3/h。

(2)设置一套冷凝+酸洗+碱洗喷淋系统(2#废气处理系统),对全厂酸雾及氨气进行处理。甲类车间及储罐区产生的酸雾和氨气通过将收集管道直接接在排放口或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再经酸洗或碱洗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3000m3/h

(3)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3#废气处理系统),对粉料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以及经冷凝后的烘干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13000m3/h

(4)设置一套碱洗喷淋系统(4#废气处理系统),对甲类仓库、危废库废气进行处理。甲类仓库、危废库废气通过碱洗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15000m3/h

(5)设置一套碱洗+水洗喷淋系统(5#废气处理系统),用于处理罐装酸洗废气及全厂压滤废气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13000m3/h

(6)设置一套水封罐、碱洗喷淋系统(6#废气处理系统),对罐区含氨废气和酸性废气进行处理。罐区含氨废气通过水封罐、碱洗塔,罐区酸性废气通过碱洗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2500m3/h。

经预测项目正常排放废气对敏感点影响不大,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均可以达标。因此,本环评认为正常情况下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噪声源强不大;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工作等,场界噪声监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废油渣精馏残液污泥、危险废物废弃包装物、废机油、滤渣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废弃包装物由环卫清运,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危险废物在和有资质的危废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后,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