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53667474/2020-038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0-01-08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0-2019-0003
文件编号: 建政函〔 2019〕 23号
【文字解读】《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8-30 18:1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制定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经济发展从粗放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就业也要从原来的数量扩张型向量质并举型转变,就业工作要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上取得新突破,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二)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

(三)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 2017〕 4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 2018〕 81号)等文件。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和特点

新政根据提高就业质量、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和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三大主题,在我市现行就创新政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提升,原建政函[2016]200号文件同时执行。全文分为五部分共21条,主要内容如下:

1.坚持就业优先,积极拓展就业创业渠道

本部分共涉及三方面内容,从经济发展带动就业角度,提出促进经济发展与就业联动、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和支持新兴业态发展的工作要求。

2.优化创业环境,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本部分共涉及四方面内容,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角度,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业载体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宽创业融资渠道等方面意见。

3.分类精准帮扶,有效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本部分共涉及六方面内容,从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的角度,分别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多渠道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和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要求。

4.健全服务体系,着力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本部分共涉及四方面内容,分别提出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完善职业培训模式、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要求。

5.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就业政策落实到位

本部分共涉及四方面内容,要求压实政府责任、狠抓政策落实、加强统计监测、营造良好氛围。

(二)适用范围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政策期限

自2019年3月14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建德市人力社保局

解读人:章明

联系方式:6472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