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密智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3 11:32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建防指〔2020〕144号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力克时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得到进一步巩固,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确保不出现疫情新燃点,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重点场所不发生疫情,确保不发生医院内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现就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密智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长效管理,优化组织架构

(一)调整防控机制。综合研判并优化调整现有防控机制,建立常态化防控长效机制,构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体系。在保留市、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完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成立各级疫情防控专班负责常态化防控事务,建立领导小组(指挥部)定期研判例会制度,逐步将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组织构架中,压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机制不变、工作不断、力量不散。

(二)夯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坚持关口前移与网格兜底相统一,完善基层社区防控架构,充分利用综治网格队伍,把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最小网格单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行业监管、指导督促职责,做好各类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跟踪指导和防护监督,确保疫情防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持续宣传引导。强化正面宣传,加大对疫情防控成效、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公众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理念。引导公众在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去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去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养成“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野味)。

(四)强化督导检查。抓好疫情防控重点和关键环节督查,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部门、乡镇综合目标考评和专项考评。市纪委要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曝光通报,对渎职失责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环节,科学精准防控

(一)精准管控外防输入。一是加强境外来建人员管理。继续严密排查境外来建、返建人员,落实回国申报、健康检测及隔离管控工作,健全入境来建人员“提前知、提前控,全程知、全程控”管控机制,切实做到闭环管理。对直接入境来建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对省外隔离人员的信息对接,确保相关人员解除隔离后受控有序返建。同时为急需入境返岗的重点企业相关外国人,尤其是从事重要商务、物流、生产和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必要、紧缺人员,以及重要产业链和高新科技项目复工复产人员来华提供签证协助和入境便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发展。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来建人员管理。继续做好含武汉等重点地区来建的重点人群的新冠肺炎检测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重点管控范围,落实管控措施。重点关注来自重点地区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发热症状者;来我市从事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包括在教学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从事保洁、保安、保育等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交通工具服务、看守所等特殊服务的人员,以及相对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二)严防扩散内防反弹。一是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要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日常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经营和管理。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要佩戴口罩。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 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并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二是加强重点机构防控。抓好学校防控,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全面落实“健康码”查验、测体温、发热学生处置、家校联动等校园防控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防控,加强就医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健康码”查验、测体温、戴口罩等管理要求,防止交叉感染。加强特殊场所防控,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通风消毒和个人卫生防护;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定期开展排查筛查,加强特殊场所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三是守好“中门”管好“小门”。高铁站、汽车站、客运码头等所有入建通道均须实行健康码扫码+测温通行,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重点地区人员,按原定防控流程处置。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恢复村(社区)、小区因疫情防控临时封闭的进出口,拆除围挡和有碍观瞻的搭建物,继续落实社区、小区出入口陌生车辆、人员询问、查验等措施,行政村要组织巡逻队对非本村人员动态巡查抽验,坚决筑牢防控安全屏障。

(三)细化措施“四早”联动。一是及时发现。继续落实公共场所“测温+亮码”措施,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全面提升发热门诊规范化服务能力,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二是快速处置。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消毒。三是有效救治。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全面收治确诊患者,实施多学科救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患者治愈出院后,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突出支撑能力,提升应急水平

(一)强化能力建设,扩大检测范围。提高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测能力,加大实验室改造力度,6月底前完成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具备检测能力提升,同时将抗体检测扩大至中心卫生院,满足全市检测服务需求。各检测机构要制定、公布检测流程、预约程序,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按照“应检尽检”的要求,完成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教学机构(线下培训机构)、看守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重点行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在以上机构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公安部门羁押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工作。对复工复产复学等人员聚集的单位、场所优先做到“愿检尽检”,鼓励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金保障。一是落实防疫工作经费保障。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加大加快防疫专项资金调度,全额保障检测能力提升、应急物资储备、日常防疫支出等经费。同时要梳理经费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及时跟踪检查资金使用方向,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渠道畅通和及时准确到位;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明确检测经费分层分类结算。对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包括校内发热送诊学生)、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防疫检查工作人员、看守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行业“应检尽检”人群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对符合医保支付政策的人员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对境外入境人员、复工复产复学人员聚集的单位、场所和其他“愿检尽检”人群,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强化精密智控,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健康码应用,全面推行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楼宇、景区、商超、公共交通等亮码工作,利用健康码加强前端排查。畅通全市数据通道,整合医院、检测机构、入建卡口、公安排查等数据,精准梳理、追踪、排查重点人员,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积极推广无感亮码做法,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进与市民卡等集成应用,以刷卡自动验码提升通行效率。

(三)强化物资保障,提升应急能力。建立全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重点做好个人和医用防护用品、医用救治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备,切实做好检验检测、隔离观察点、定点救治医院等的能力储备,加快建设一批应急医疗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基地。因时制宜做好防疫物资生产调控,合理调整生产规模, 加强与海外市场的标准衔接、资质认证,鼓励支持企业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扩大出口。加强“菜篮子”“米袋子”保障,做到重要民生物资应保尽保。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卫生城市和卫生乡村,加强病媒生物控制,杜绝蚊虫孳生。倡导文明生活新风尚,落实个人家庭防护责任,持续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

建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