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杭建委关于转发省建厅《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高水平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见附件)转发你们,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遵照执行。为进一步高水平推进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确保即时发现即时救助。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乡镇(街道)5月9日前,将经扶贫办、民政、残联确定的四类农村困难家庭对象(低保、残保、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名单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域名更新为:http://ncfw.jst.zj.gov.cn/ ;5月20日前按规定完成危房鉴定并汇总上报;
2、请各乡镇(街道)2020年3月份上报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于6月20日前完成。之后发现的困难家庭危房需1个月内完成危房鉴定,鉴定确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改造;
3.立即开展农村C、D级危房再排查。对农村非困难家庭第一轮、第二轮治理以外新增的农村危旧房进行摸排和鉴定,并根据浙建村【2020】28号《关于做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增危房数据于每月底前上报住建局房管处。
4.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
(1)请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回头看”自查工作。全面排查2007年以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的改造返危、另行安置返居、改造标准未达标等情况并及时处理。重点是采用修缮方式进行改造的,要求全面调查核实并请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于5月20日前上报。
(2)对2017年-2019年实施的两轮3515户农村C、D级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省住建厅农房系统中导出的危房改造数据清单已发至各乡镇(街道)党政网邮箱,各乡镇(街道)要将“回头看”情况(填写附表4)于5月30日前报送至住建局房管处。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清单,立即彻底整改到位。
5、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附件:
1.附件1:2007年以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返危情况自查表(5月20日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上报);
2.附件2: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状况调查核实情况统计表(5月20日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上报)
3.附件3: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明细表(5月9日前上报并录入系统)
4.附件4:2017-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自查清单(5月29日前上报并同步完成系统数据更新)
5、2020年5月份低保、低边、特困在册享受名单(民政局提供全市名单,其中非农户不列入本次排查)
6.2007-2019(2020.4.23日整理)(历年农村困难救助名单)
7. 杭建委关于转发省建厅《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高水平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8. 省住建厅浙建村【2020】28号《关于做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胡翠萍 联系电话:13968126218
李万欣 联系电话:18968111858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