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0-11-12 14:02 来源:市公积金分中心 浏览次数:

杭房公委〔2020〕6号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降低企业负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决策部署,在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就继续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通知如下: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