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语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精神,助力我市迎接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市评估验收及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德在建设“重要窗口”、展现“头雁风采”的新征程中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三、活动时间
9月14日-20日
四、活动内容
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又是脱贫攻坚之年,10月底,我市将迎接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市评估验收及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举办推普周系列活动,对大力宣传我省推普助力脱贫的积极成效,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重要意义。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紧扣“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这一主题,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市的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以及艺术节、读书节、中华经典诵读、传统节日等活动,因地制宜制定各具特色、切实可行的推普周活动方案。要加大对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五大工程”等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
(一)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推普活动
结合各自行业的特点,结合我市迎接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市创建评估和督导评估工作,坚持创新开展、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1. 市府办、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及16个乡镇(街道)在推普周期间自主落实“五个一”活动:推送一期“推普”宣传专辑;举办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培训或经典诵、读、写活动;开展一次手抄报、黑板报、规范字等作品展示或宣传海报;组织一次社会用语、用字规范督查活动;创建一批文明岗。加大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以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
2. 市语委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在9月23日前要认真统计并报送本单位在职人员普通话达标率统计表。报送要求:县(市)、乡镇(街道)两级公务员(50周岁以下)普通话达标率(三级甲等及以上);县(市)、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普通话达标率(三级甲等及以上);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广播站广播员普通话达标率(二级乙等及以上)。各单位若有普通话等级未达标的个别人员,则需引导个人通过手机免费注册、安装客户端软件《365畅言普通话APP》或《普通话学习APP》,自觉加强在线学习,同时填报普通话未达标人员统计表,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各类人员目标值必须达成100%。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推普活动
借助推普周,立足学校实际,研判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结合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等活动要求,开展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1.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制订2020年推普周活动计划,并在推普周落实期间自主落实“五个一”活动:推送一期 “推普”宣传专辑;举办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培训或经典诵、读、写活动;开展一次手抄报、黑板报、规范字等作品展示;组织一次社会用语、用字规范督查活动;进行一次以“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做好推普周工作亮点总结,以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宣传氛围。
2. 各中小学在9月23日前要认真统计并报送本单位在职人员普通话达标率统计表。报送要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达标率(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相关要求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推普周宣传活动要确定专人负责具体联络工作,并于9月23日前报送推普周相关工作图文电子典型资料到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姚芳芳,联系电话:64721043,660887(教育网)。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语委办
2020年9月10日
2020年建德市推普周活动宣传标语参考
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2020年推普周主题)
开展推普宣传,规范用字用语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
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大力推进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市创建工作
全员自觉参与,争创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市
强化制度,整体推进,努力提升语言环境
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用普通话诵读经典,写规范字传承文明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
学习普通话,行动在大家;推广普通话,依靠你我他
一句中国话,一份中国情;一口普通话,一颗中国心
同祖同根,同声同心,同讲普通话,同传中国情
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普通话,承载文明,光彩中华
普通话,给你我多一点沟通,给世界多一点精彩
普通话,让社会更温馨,让生活更精彩
普通话,让彼此靠得更近
普通话,母语音,华夏情
一字一句普通话,千言万语绘中华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用普通话搭建你我之间最美丽的桥梁
普通话是您出行的第一名片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
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新形象
大家来说普通话,亲情关爱遍中华
普通话是公共服务人员的第一职业语言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普及普通话要从幼儿抓起
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普通话等级 | 取得时间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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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统计对象:县、乡镇两级公务员(50周岁以下)普通话达标率(三级甲等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达标率(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县、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普通话达标率(三级甲等及以上);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文化广播员普通话达标率(二级乙等及以上)。以上四类人员目标值努力达成100%。 2.本表“类别”栏内,请注明人员身份:①公务员、②中小学教师、③公共服务窗口人员、④文化广播员。 3.四类人员名单后按标序附加普通话等级证书电子照片,证书丢失的暂出具单位统一证明。 4. ①③类对象部分人员若没有等级证书,请用培训签到表及培训报道、照片予以证明。 5.各单位将本统计表及人员普通话等级证书电子照一并于9月23日前发至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850700697@qq.com。联系人:姚芳芳,联系电话:64721043,660887(教育网)。 |
建德市各单位在职人员普通话未达标统计表
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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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统计对象:县、乡镇两级公务员(50周岁以下)、中小学教师、县、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文化广播员。 2.本表“类别”栏内,请注明人员身份:①公务员、②中小学教师、③公共服务窗口人员、④文化广播员。 3.该表中人员将安排进行普通话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该表9月23日前发至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850700697@qq.com。联系人:姚芳芳,联系电话:64721043,660887(教育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