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六条 小学一年级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按规定为其采集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在学年开始前提出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办理流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 | 即时 | 工作人员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办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送达《补齐材料通知书》。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退回材料。 |
审查 | 即时 | 工作人员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 审查通过的,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作出准予办理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作出不准予办理决定,出具书面理由,退回材料。 |
核准 | 即时 | 工作人员 | 根据审核情况,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做出决定。 | 准予决定,审批盖章。 |
送达 | 法定日期内 | 工作人员 | 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送达文件通知。 |
材料清单:
1.建德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诊断证明或病历
审批结果:
以盖章确认形式审批办结
样本示例:
建德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户籍地址 | |||||||||
家庭居住地址 | |||||||||
监护人 姓名 | 与儿童 关系 | 联系 电话 | |||||||
申请缓学期限 | ________年9月至_______年8月 | ||||||||
申请缓学理由 | (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诊断证明或病历)
监护人: 年 月 日 | ||||||||
接收幼儿园意见 |
园长签字:
(幼儿园盖章) | ||||||||
教育局审核意见 |
注:1.缓学期原则上为一年。2.本表一式三份:幼儿园、家长、教育局基教科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