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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建德市通过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验收的函
    发布日期:2020-10-26 14:41 来源:杭州市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关于建德市通过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

    (试点)验收的函

    建德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环有机[2017]16号)、《关于同意列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的函》(环有机[2017]042号)和你市验收申请,按照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管理规程要求,经我中心组织技术审查和专家验收咨询,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授予你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称号。

           二、请结合专家验收咨询意见和你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部署,科学推广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继续深化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推动有机产业与生态环境保护耦合发展,特别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在区域内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三、请签署承诺书(附后)并提交有机产业发展年度工作总结,我中心将根据管理规程实施动态监管并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