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 2014-04-21
第三条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07-11 第二条 参保范围 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 建德市实施细则的通知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1-01
第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九)建德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十)建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每年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十三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行选择。财政根据不同缴费档次给予补贴: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2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6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选择7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10元;选择8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9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30元;选择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40元;选择12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80元;选择2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250元。
(三十一)下列参保人员缴费,政府给予补贴,补贴额作为个人缴费:
持有效期内《建德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建德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建德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户主,其当年度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参保人员当年度在上述补贴基础上缴费的,总缴费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标准,缴费补贴按照对应缴费档次确定。
(三十二)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社保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码为其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全额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省人力社保厅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
(三十三)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缴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按相关规定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费年限。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十四)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办理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1、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2014年7月11日前参保,且2010年1月1日,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从2010年1月1日起连续缴费直至60周岁。
(三十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按建德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办理退休时的年龄所对应的计发月数确定。
缴费年限养老金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执行。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为:缴费5年(含5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按1元/年计发;缴费6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6年起按2元/年计发;缴费11年以上、15年(含15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1年起按3元/年计发;缴费16年(含16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5元/年计发。
(三十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复员退伍军人,其军龄按省、市有关规定,可视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期间的个人账户额按照领取养老金当年建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额加上财政补贴额,再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确定。复员退伍军人同时加发优待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得超过44年。
(三十七)本市户籍人员年满60周岁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申请延长缴费的,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期间,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三十八)在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额时,平均缴费额按当年参保缴费人员实际平均缴费额确定,财政补贴按照平均缴费额相对应缴费档次确定,平均缴费额介于两个缴费档次之间的,按就高确定对应缴费档次给予补贴。平均缴费额低于750元的按750元执行,财政补贴按75元执行。
(三十九)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暂缓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待刑满释放后申请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待遇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服刑期间待遇不补发。
已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被判刑的,服刑期间待遇停发,待刑满释放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基础养老金按恢复时当地的标准执行。服刑期间待遇不予补发。
(四十)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的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可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及参保缴费人员,死亡时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金额。与其他险种的丧葬费不得重叠享受,按就高原则确定。
七、受理机构
建德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八、决定机构
建德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申请条件
具有建德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712345
办公地址: 建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1-9号窗口;建德市行政审批中心乾潭分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万乐路100号)人力社保窗口;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路1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更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更楼街道黄岙村艾溪路1016号(普惠家园对面))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洋溪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501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梅城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城南西路23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三都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文卫路9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寿昌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寿昌镇溪边路90号(南门广场))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大同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柳城西路1号(大同镇中心幼儿园))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乾潭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万乐路100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杨村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杨村桥镇新安大道东段1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下涯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洋桥头1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大慈岩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荷花路10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航头镇便民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溪沿村405号(航头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李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李家镇金石路1号)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大洋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鱼鸣路2号小微创业园7幢)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莲花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莲花镇莲花路65号新天地商厦一楼)劳动保障窗口;建德市钦堂乡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钦堂乡钦堂村127号(邮政储蓄银行对面))劳动保障窗口;
十四、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核标准 | 办理结果 |
收件 | 即办 | 窗口工作人员 | 按照事项收件要求办理,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 |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人员收下材料或者获取政务服务网申报数据。 |
受理 | 即办 | 窗口工作人员 |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 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 |
审核 | 即办 | 工作人员 | 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 | 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 |
办结 | 即办 | 工作人员 | 业务规范处理。 | 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
送达 | 即办 | 工作人员 | 启动送达流程。 | 根据告知渠道对审核决定内容进行告知或送达。 |
十五、办理方式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免费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
无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应当如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0571-64712345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做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1-64712345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1-647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点:建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1-9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行政审批中心乾潭分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万乐路100号)人力社保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路1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更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更楼街道黄岙村艾溪路1016号(普惠家园对面))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洋溪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501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城南西路23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三都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文卫路9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建德市寿昌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寿昌镇溪边路90号(南门广场))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大同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柳城西路1号(大同镇中心幼儿园))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乾潭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万乐路100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杨村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杨村桥镇新安大道东段1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下涯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洋桥头1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大慈岩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荷花路10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建德市航头镇便民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航头镇溪沿村405号(航头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建德市李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李家镇金石路1号)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建德市大洋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鱼鸣路2号小微创业园7幢)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建德市莲花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莲花镇莲花路65号新天地商厦一楼)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1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4:40
受理地点:建德市钦堂乡便民服务中心(建德市钦堂乡钦堂村127号(邮政储蓄银行对面))劳动保障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1-64712345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