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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制定《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德市城市管理局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1.政府领导及分工;2.政府科室机构及其主要职能;3.规范性文件;4.依法需公开的其他文件;5.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6.重点工作;7.政府工作报告;8.相关政策;9.财政预算、决算报告;10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编排体系

建德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二、获取方式

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jiande.gov.cn/col/col1294361/index.html;主动公开信息机构名称: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606393,通信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165号,邮政编码:311600,邮箱:Jdscgjbgs@163.com。办公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未列入我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其他政府信息,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外。

2.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719806,传真号码:0571-89606393,通信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165号,邮政编码:311600,邮箱:Jdscgjbgs@163.com。办公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办理程序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我市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jiande.gov.cn/col/col1413543/index.html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4.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如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请内容、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确等情况,应当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后再办理。

(2)属于公开范围的,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未主动公开,但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的,按规定答复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属于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6)属于部分公开且可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公开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时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7)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必须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反之不予公开。

5.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建德市监察委举报。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725180,通信地址:建德市人民政府1号楼127室,邮政编码:311600。建德市监察委联系电话:0571-64721571,通信地址:建德市监察委,邮政编码:3116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建德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71-64727869,通信地址:建德市司法局,邮政编码:311600。或者在接到本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说明:

1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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