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审快捕,建德市院出庭支持公诉建德监委留置第一案
时间:2018-06-27 16:26 来源: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58日上午,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建德市下涯镇乌驹市原村党委委员郑立新涉嫌贪污案,建德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建德市监察委立案调查的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案情介绍

该案经群众举报,由建德市监察委于201814日以涉嫌贪污罪对郑立新立案调查。18日,监察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129日,监察委将该案移送建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建德市检察院依法对其决定逮捕。

 

经建德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郑立新历任建德市下涯镇乌驹市村支部委员、村主任、村党委委员。20179月,郑立新在下涯镇人民政府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利用协助当地镇政府作征地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构征地事实、虚构被征地农户、虚增面积、伪造征田协议等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45018元。

 

建德市检察院认为,郑立新身为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产,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7日,该院依法对郑立新提起公诉。

 

办案过程

该案于2018129日正式移送审查起诉。在此前两个星期,建德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就已经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阶段,多次前往留置点阅看前期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与监察委承办人沟通办案思路,提出仍需补强相关证据的建议。

办案人员介绍,该案与以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很大不同。由于办案衔接的一些时间点等规定尚不明确,如果不做到快审快捕,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在留置转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这段时间内出现脱管的状态。

由于时间紧迫,在提前介入后,办案人员立即加班加点审查案件,经过前期充分的准备,终于,在移送审查起诉当天,建德市检察院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本案将择期宣判。